lucy5668 专项索赔征集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和2024年12月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3,98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成交总金额为2,281.98万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5.73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该等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
公司董事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监事王侦彪先生、邴黎明先生,财务总监伍小云先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参与了公司已存续的“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公布、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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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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