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7月17日 星期一 上午 10:08
为进一步强化车辆源头管理,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梳理了我市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第四条(一)项、(四)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以下机动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以下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邢台市辖区内就近的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请广大驾驶人切勿抱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20日
